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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兼职委员名单的通知

  省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流动育龄人口,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按有关规定承担个体工商业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和流动育龄人口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省环保局:开展人口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促进环境保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省广电局:负责利用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宣传人口形势、国家及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报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新闻,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传播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指导本系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省统计局:组织实施年度人口变动情况的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数据;核定、管理、公布人口统计资料,对人口统计数据进行分析。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计划生育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临床药理基地的推荐上报;负责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监管工作;负责对计划生育药具流通的监督管理;协助和支持有关部门在计划生育系统引入和推广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
  省妇联:积极参与并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广泛宣传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注重性别视角宣传;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与实行计划生育密切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育。

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

(省人口计生委 2004年7月20日)



  省发改委     彭永林(副主任)
  省科技厅     张伯军(副厅长)
  省公安厅     秦利明(副厅长)
  省民政厅     潘占学(副厅长)
  省财政厅     于子游(巡视员)
  省劳动保障厅   回亚琴(副厅长)
  省国土资源厅   尹希铁(纪检组长)
  省信息产业厅   王双武(副厅长)
  省农委      贾 涛(副主任)
  省卫生厅     杨明信(副厅长)
  省工商局     于收成(副局长)
  省环保局     梁俊卿(纪检组长)
  省广电局     许云朋(副总编辑)
  省统计局     金文官(副局长)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霍凤兰(副局长)
  省妇联      綦远方(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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