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先生活后生产、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全面改善农村饮水条件,提高生活用水的质量和供水的保证率,确保饮水安全,逐步普及和发展农村自来水,实现农村供水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用2年时间(2004年-2005年)重点解决农村180万人饮水困难问题;用5年时间(2004年-2008年)全面解决16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全省农村自来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此基础上,努力提高生活用水的质量和供水保证率,力争2010年全省广大农村群众基本用上自来水。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水资源效益
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建设等部门要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规划要综合考虑水质、水量和水源的基本情况,合理布局。要加强对水源的可靠性论证,确保水源布局科学、合理、稳定,优先考虑就近引用水库水和水质较好的河流上游河段的水,以及山泉水、优质地下水等。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水利工程和供水工程,并积极推行城乡区域一体化供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要把近期解困与远期发展、集中解决与分散解决结合起来。供水方式要优先考虑规模集中供水,采用先进制水工艺,降低运行费和管理费,提高运行效益并减轻农民水费支出。规划要统筹考虑工程的筹资方案、运行管理体制和水价方案。同时,还要注重水源地的保护与水质检测体系建设。
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政策带动、社会联动”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工程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行投资主体招标,大力吸引社会投资,运用市场化机制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尽快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为推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各地在两年内解决18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市、县政府要根据省下达的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抓紧落实地方财政资金和其它建设条件,确保如期实现农村饮水解困目标。在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同时,要抓住国家利用国债资金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有利机遇,多方筹集资金,加快解决1600万人的饮水水质不达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