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强军地协作
双拥工作是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的,其根本目的是充分调动广大军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共同努力。按照《青海省军民共建小康社会五年规划》的要求,驻青部队要在完成战备执勤、教育训练等军事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驻地经济建设服务。重点抓好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工程,以结对挂钩、对口扶贫为主要方式的扶贫工程,以帮助驻地改善教育条件的助学育人工程,以“三江源”为重点的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地方各级政府要着眼于未来战争、着眼于稳定大局,关心国防建设,拥军优属,积极发挥地方科技教育优势,加强与部队在项目、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协作,促进部队建设。
四、以弘扬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为核心,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全省的双拥工作要着眼于发挥军地双方的优势,促进军地思想道德建设。要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军民共建高原千里文明青藏线等活动,把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与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化福利事业、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服务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军地联手,服务基层,共同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在农村牧区,要以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水平和致富技能,扶贫帮困,移风易俗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共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拥军工作要有所创新,要使地方的市场经济、用人机制、择业观念、教育、科技、文化等具有时代精神的新思想、新观念进人军营,让官兵更加了解地方的政策法规,了解现代化进程,增强官兵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信念,促进部队建设。要适时组织双拥模范、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和典型、军地英模代表到社区、工厂、机关、学校和部队巡回作报告,以先进典型的坚定立场、高尚道德情操、完美人格魅力教育军民,纯正社会风气。
五、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抓好双拥优抚安置法规政策的制订和落实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涉及优抚对象、部队官兵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部队的稳定、国防的巩固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是加强双拥政策法规建设。要结合实际,制订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政策,并加强检查监督,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上下配套的双拥政策法规体系,营造双拥工作的法治环境,促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落实。二是认真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安置政策,把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安置好;另一方面,积极为自主择业的干部创造就业条件,从信息、培训、指导等方面搞好服务,努力使他们工作有岗位,收入有保障,专长有所用。不断拓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在落实国家计划安置政策的同时,大力推行自谋职业、货币补偿等形式,从观念上引导、政策上鼓励、经费上扶持、技能上培训,逐步走上市场化安置的新路子。要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政策,确保政治、生活待遇。要坚持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做好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工作,特别是引导新型经济组织拥军,拓宽就业渠道。要坚持国家保障和社会优待相结合,对重点优抚对象通过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健全“医疗减免、医疗救助、医疗保险”三位一体的医疗制度,解决医疗难问题。要建立和完善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组织机构,按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