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4]13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七月六日
关于加强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牧厅 2004年6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精神,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标准化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农业生产、保障消费安全、发展农业经济和特色优质农产品的有效措施,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和纽带,是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标志。当前,我省农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市场对农产品需求逐渐转向多样化和优质化,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比较薄弱,缺乏标准体系和建设规划,标准量少,实施难度较大,已不适应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不断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化发展,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通过3—5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全省地方农业标准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