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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快青海省资本市场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海资本市场的发展要紧紧围绕中国证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坚持资本市场发展服务于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坚持在发展中解决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资本市场发展的任务繁重,需要一项一项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研究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要深人实际,研究和确定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做大做强的方案;要培育上市资源,争取更多的企业在境内外市场上市;要认真研究国家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和规则,积极探索各类企业或建设项目发行债券的可行性,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要合理布局证券期货营业网点,繁荣青海资本市场;要加强各类中介机构的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快期货市场的发展,为相关企业提供套期保值服务,促进市场投资多元化;要做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组建工作,为资本市场培育合格的机构投资者;要构建资本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违规活动,确保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快青海上市公司的培育和发展,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充分利用国家上市发行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快我省资源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的上市步伐。随着保荐人制度的推出和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上市发行将更加市场化,企业质量成为发行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衡量上市的最主要标准。因此,在上市工作中要把提高拟上市公司质量作为重中之重。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青海证监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努力为企业上市提供服务。要督导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进行并购重组,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其尽快达到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培育出一批依托我省优势资源的适合在境内外市场上市的公司群体。一是优先支持基础产业和高科技等产业的企业发行股票、债券融资,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筹措资本金,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形成具有我省特色,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和跨国企业集团,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重新组合,优化产业、行业和企业结构,增强我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使之成为带动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二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再融资功能,利用国家股、法人股单位的配股权,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引导资金通过资本市场有序进人我省,促使我省企业在市场规模、核心竞争力、融资能力、产业布局等方面有一个质的飞跃。三是选择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农牧产业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改造后的龙头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市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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