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青政[2004]5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现就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切实搞好学习宣传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各级政府推行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都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切实抓紧做好《纲要》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首先要认真组织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国家公务员普法教育,认真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好《纲要》,深刻理解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学习《纲要》要注重结合工作实际,讲究实效,防止走形式。通过学习,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其次要抓好培训。《纲要》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新机制、新举措,内容全面,措施具体。为正确理解和深刻领会《纲要》精神,各地、各部门法制机构应当结合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培训,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保证质量,从解决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人手,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人事部门要把《纲要》的培训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把法制培训纳入工作议程,认真制定计划,落实任务,检查效果,并逐步形成制度。第三要做好宣传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各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要把宣传《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把宣传《纲要》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精神,营造有利于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