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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治鼠疫灭鼠灭蚤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防治鼠疫灭鼠灭蚤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4]255号 2004年7月12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农牧业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防治鼠疫灭鼠灭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防治鼠疫灭鼠灭蚤工作方案

(自治区卫生厅、农牧业厅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近年来,我区部分地区鼠间鼠疫疫情活跃,疫情范围广,流行强度大,对人类的健康造成很大威胁。为进一步加大疫区处理力度,加强保护性灭鼠灭蚤工作,保护粮食、农田和草场,防止发生人间鼠疫,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鼠疫疫源地区要高度重视鼠疫防治工作,定期研究防治鼠疫灭鼠灭蚤,将此纳入鼠疫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长效的灭鼠灭蚤规划和工作方案,切实落实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降低鼠密度和蚤指数,防止鼠疫疫情传入人间。
  发现鼠间鼠疫的地区,当地政府要成立鼠疫防治指挥部,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鼠疫疫区处理指挥系统。农牧业、卫生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制定可行的疫区处理灭鼠灭蚤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各地可采取划片包干等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落实疫区处理措施,做到责任到部门、单位、人,形成多部门联防联控,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控的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确保灭鼠工作组织有序顺利进行。
  二、预防性灭鼠工作
  在鼠疫自然疫源地区,对鼠类密度较高的地区要进行灭鼠,特别要注意野外、城镇居民点等重点地区。农田的田间地埂等非种植地带是鼠害严重地区,农牧业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灭鼠工作,卫生部门要作好鼠情的监测报告。各级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组织验收考核灭鼠效果。鼠疫自然疫源地区灭鼠范围的大小可根据对人类健康威胁程度以及鼠害破坏程度来确定。
  三、疫区处理工作
  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疫情情况,启动相应的“鼠疫防治应急预案”工作程序,制定动物鼠疫疫情控制及处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卫生、农牧业等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动物鼠疫疫区处理工作。灭鼠灭蚤工作应在疫点半径1.5公里范围内进行,被疫区包围的苏木乡镇、嘎查村、民舍、畜圈、新开发区、边界口岸、交通要道等重点地区要重点开展疫区处理。在保证以上重点区域灭鼠灭蚤工作完成之后,再开展其他区域灭鼠灭蚤工作。要按照动物鼠疫疫区处理原则和相关标准,进行严格的疫区处理,达到无鼠无蚤。同时,要开展疫点附近村屯民舍、畜圈的灭鼠灭蚤以及猫、狗的灭蚤和清理环境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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