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雨季造林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4]229号 2004年6月24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全面完成我区2004年林业生产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做好全区雨季造林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雨季造林工作力度
今年入春以来,气候异常,早春气温偏低,而后回升较快,形成短春,造林时间比往年缩短了10天左右,而造林时节全区大部干旱少雨,严重影响了春季造林进度。据统计,今年春季共完成人工造林作业面积617.5万亩,约占全年生产任务的60%,封山(沙)育林完成127.7万亩,约占全年生产任务的40%。针对上述情况,各地务必要抓住雨季来临的大好时机,加大雨季造林工作力度,把雨季容器苗造林和飞机播种造林作为林业生产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育苗工作,及时发布各类苗木、种子供求信息,提高种苗质量和造林成活率。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雨季造林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和任务。各地要突出抓好各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承担退耕还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任务的地区,更要加强领导,真正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各地要坚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全力以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速推进雨季造林工作,确保今年各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增加科技含量,提高造林质量
各地要把科技支撑保障措施贯穿于雨季造林的全过程,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选择造林方式。要根据本地区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造林苗木和飞播种子,做到适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凡直播和飞播造林用种,在使用前必须经种子管理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不合格的种子不得用于造林。要大力推广应用种子包衣技术,建立健全技术承包责任制,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不断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确保造林成活率稳步提高。
四、加强补植补播工作,完善林木管护,严格执行禁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