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目前全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发展并不平衡。一些地区和部门领导对艾滋病、性病在我区大规模流行的潜在危险性和防治工作的长期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防治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局面尚未形成;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群众对艾滋病、性病危害的认识还比较浮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医护人员不能提供规范的艾滋病、性病诊疗服务;流动人口增多,加大了管理难度;卖淫嫖娼、静脉吸毒、非法采供血等未能彻底有效的杜绝;艾滋病、性病患者害怕受到歧视,对接受正规检查治疗常产生较多顾虑和心理压力,躲避正常医疗服务,加剧了艾滋病、性病的流行。预防控制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原则
(一)政府负责,加强部门合作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二)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三)突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注重实效;
(四)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督查指导,严格执法,综合评价。
三、总体目标
全区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体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艾滋病、性病疫情上升的势头,降低艾滋病、性病发病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城乡群众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有效阻断艾滋病病毒经性接触、静脉吸毒、采供血途径传播。降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杜绝艾滋病病毒经临床输血传播。2010年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全国相对较低水平,性病年发病率做到稳中有降。
四、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1.建立由各级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参与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或防治工作委员会)。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预防工作体系。
2.各级政府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健全各级艾滋病防治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须设备,落实防治任务和专项经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督查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二)做好群众性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普及宣传工作。针对重点和高危人群(吸毒、卖淫、嫖娼、同性恋者)开展行为干预措施,减少人群中的相关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