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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内政字[2004]227号 2004年7月1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

(自治区卫生厅 二00四年六月四日)


  艾滋病(AIDS)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药物和预防疫苗,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艾滋病、性病在全球广泛流行蔓延成为全世界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对人类生命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为全面加强我区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按照《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实施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部委局(团体)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要求,在全区形成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不断加强预防控制工作,减少艾滋病、性病给自治区各族人民健康、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依据《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我区自1996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以来,截止目前,在11个盟市累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2例,其中艾滋病病人4例,死亡2例,在全国呈低发流行状态。主要传播途径是经血液(静脉吸毒与采供血)和性接触感染。近年报告感染人数呈迅速上升趋势。
  从七十年代末以来,全区性病报告人数逐年增多,到2003年底累计报告发病人数达40521例,据有关专家估计目前全区实际患性病人数是报告病例数的10—15倍。因性病患者治疗的隐避性及一些诊所不能规范诊治和报告,加速了性病蔓延。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是一项长期、复杂而且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十分重视,把防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防治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增加防治专项经费投入;建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确认实验室和初筛实验室,盟市级卫生防疫和全区采供血机构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已基本形成;对全区防疫、医疗机构人员艾滋病、性病专业师资进行系统培训;高危人群监测及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预防控制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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