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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基础
设施专项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政文[2004]152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郑东新区开发建设的逐步深入,各项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加快,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已迫在眉睫。根据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精神,现就郑东新区陇海铁路以北115平方公里区域内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各专项规划要与《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郑东新区总体规划》搞好衔接。
  (二)各专项规划的完成时限必须符合郑东新区建设需要。
  (三)各专项规划要严格按照郑东新区要求高标准实施。
  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完成时限
  各专项规划的完成时限均以2004年7月9日为起始时间。
  (一)交通管理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科研所东南大学
  4.完成时限:6个月
  (二)消防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3个月
  (三)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交总公司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东南大学
  4.完成时限:定于2005年8月完成
  (四)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地震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地震工程勘察事务研究所
  4.完成时限:3个月
  (五)人防工程规划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人防办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南京理工大学(人防工程规划)
  清华大学(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
  人防工程规划: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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