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基础
设施专项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政文[2004]152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郑东新区开发建设的逐步深入,各项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加快,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已迫在眉睫。根据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精神,现就郑东新区陇海铁路以北115平方公里区域内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各专项规划要与《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郑东新区总体规划》搞好衔接。
(二)各专项规划的完成时限必须符合郑东新区建设需要。
(三)各专项规划要严格按照郑东新区要求高标准实施。
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完成时限
各专项规划的完成时限均以2004年7月9日为起始时间。
(一)交通管理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科研所东南大学
4.完成时限:6个月
(二)消防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3个月
(三)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公交总公司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东南大学
4.完成时限:定于2005年8月完成
(四)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地震局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郑州市地震工程勘察事务研究所
4.完成时限:3个月
(五)人防工程规划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1.组织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2.委托单位:郑州市人防办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3.编制单位:南京理工大学(人防工程规划)
清华大学(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完成时限
人防工程规划: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