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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2010年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纲要的通知

  要以发展和完善合同订单模式为重点,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一是大力倡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要将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和发展订单农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间中介服务组织在订单农业中的纽带作用,大力倡导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二是发展规范的订单农业。省内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为订单农业的规范化提供指导性的政策文本,规范签约到履约的运作过程。三是逐步深化利益联结机制。核心是确保农民利益,同时保证企业加工原料的稳定供给和质量标准。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保护价收购,引导企业在赢利的情况下向农民按交售农产品的金额返还利润,吸收基地农户参股,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设立风险基金,用于企业和农户的风险补偿。积极发展紧密型或半紧密型的农企合作关系,确保农企利益联结的稳定性。
  (五)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好农业科技产业化重点工程。包括农林牧渔的名优新特品种产业化工程,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保鲜、包装、销售技术产业化工程,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工程,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化工程。二是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场、农业科技大户等基地的科技开发、试验、示范、辐射作用。三是建设农业科技产业化体系。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搞好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民间科研机构和专业协会等组织积极开展对基地农户的生产技术培训,逐步形成科研攻关、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市场牵动的农业科技产业化体系。四是深化农业科技体制的改革。包括大力发展民办农业科技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科技开发机构,促进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农产庄园与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的联合与协作,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和转让成果等形式进行有偿服务。五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基地的标准、安全、优质生产。在农业产业化基地率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的等级标识,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提高优势农产品的良种化水平。六是利用科技促进农业产业化信息工程建设。实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中介服务组织、农产品市场信息的联网,加快项目信息库建设等。
  (六)加强地区联合和项目对接
  一是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的联合。通过不同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间的联合,达到取长补短、强弱相济、资源整合,实现新的优势。开展邻近地区的联合、跨地区联合和跨省区联合。联合形式要灵活多样,不拘一格,可以采取资本与资本、资本与技术、技术与设施、劳力与品牌等多种联合形式。二是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的联合。引导发达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不发达地区建立原料基地,将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金、加工优势和不发达地区的资源及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鼓励大连、沈阳等发达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不发达地区直接投资办厂,实现发达地区的资本扩张,使不发达地区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就地增值。三是以项目为载体推进联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用招商会、项目推介会、产品交易会、展销洽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示我省农业产业化项目,吸引外资进驻、南资北移、工商和民间资本介入,不断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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