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应急处理方案,紧急调集抢险救灾人员,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调度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2、办公室和工作组工作职责
(1)办公室
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和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提出防灾和救灾建议;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调查监测组
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对发灾或者险情点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提供灾情或者险情变化情况。
(3)灾情评估组
由民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4)工程抢险组
由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武警总队等有关部门组成,按应急处理方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5)气象预报组
由气象部门组成,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6)通信保障组
由通信部门组成,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通信系统。
(7)交通保障组
由交通、铁路、航空部门组成,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铁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质的运输和伤员及灾民的疏散。
(8)物资保障组
由发改、商务、经济、建设部门组成,负责调运粮食、食品和救灾物质,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恢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等,保障灾区水、电、气的供应。
(9)灾民安置组
由民政部门组成,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10)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民政部门组成,负责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准备和应急救济款的发放。
(11)医疗卫生组
由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环保、经济部门组成,负责迅速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开展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帮助灾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督灾区饮用水源、食品、药品安全;负责保障灾区所需医疗药物及器械。
(12)治安保障组
由公安部门、武警部队组成,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3)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及时发布灾情或险情等有关信息,宣传报道救灾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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