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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初审。承担省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省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的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
  分析研究全省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并提出相应政策措施;组织研究提出年度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本系统信息网络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办公自动化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加挂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论证,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实施中的衔接配套问题;指导和协调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承担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全省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省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计划;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实施;按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和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对外经济处
  监测分析全省利用外资状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协调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组织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承办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
  (八)地区经济处(加挂湖南省开发区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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