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信息化人才战略,为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供智力保障
16.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着力建立信息化人才培育使用机制,构建信息产业人才高地。既要注意培养高精尖人才,又要注意培养“技术蓝领”,尤其要加快软件开发等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软件学院,培养软件系统工程师。支持高职学院和中专学校开设软件专科,培养软件编程人员和应用人员。同时,要重视知识更新,积极开展企业信息化多种层次的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使信息化教育培训成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重要内容。
17.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内外优秀信息人才,鼓励他们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开发区、软件园创办信息企业实体。要围绕我省在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以及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方面所确定的重点项目进行招商引智,集中力量,形成合力。
18.建立激励机制,合理使用人才。在高科技企业市场推入、基础设施、资金配套等方面,创造宽松环境,促进人才自身价值的体现和事业的发展。允许和鼓励技术要素入股和参加分配,对做出贡献的各类人才予以期权、期股奖励或其他形式的重奖,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加快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法规,为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供制度保障
19.逐步建立和完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外资投入为重要来源的多元化投资体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省信息化专项资金,从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农办负责回收的高新技术产业引导资金中调剂安排1亿元,用于发展信息产业。从省发改委负责安排的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中筹集一部分,用于信息化建设。同时,省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给省科技厅的“科技三项费用”和省经委的“技术改造资金”,也要将一部分用于支持信息化项目。突出重点,集中支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产业重大项目、信息化核心技术研发、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示范工程等,引导企业、社会、个人加大对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投入。抓紧落实国家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鼓励政策,增强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加大研究经费的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要达到5%以上,大中型企业要达到2%以上。各商业银行、各类风险投资资金、贷款担保基金,应优先考虑为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企业和项目提供贷款、投资及担保。
20.加快信息化领域标准法规体系建设。尽快出台《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并以此为基础,就信息工程建设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基础设施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服务市场管理、电子交易管理等方面,逐步完善信息化法律体系。抓紧进行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信息化项目认证评估体系的建设。积极支持政策指导下的多元发展、有序竞争,培育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使信息化建设尽快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21.构筑全方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在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的同时,重点保障基础网络和重要系统的安全。加强信息安全基础性技术服务,加快建立信息安全监管机制,逐步推行信息工程监理制度,构建管理规范、可控性强的信息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认识不足、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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