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对执收执罚部门组织收入和部门预算支出实行彻底脱钩管理,对执收执罚部门组织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执收执罚部门的各项支出(不含经营性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内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水平。
六、实行按比例预留部门机动经费制度
为解决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零星增人增资的支出需要,在编制2005年部门预算时,各部门可按工资性支出总额的3%预留部门机动费;财政部门在批复部门预算时,作为一项支出内容列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和说明;预算执行中,部门使用机动经费时,必须报财政部门备案;当年若有结余,结转下年继续用作部门机动经费。
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各部门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预算中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均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对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而未编制的支出项目,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安排项目预算。
八、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资金供给范围,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生产经营领域,清理取消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政补助和补贴。公益性单位由财政供给,准公益性单位按其公益性程度给予补助并逐步减少补助额,经营性单位要与财政供给逐步脱钩,最终走向市场。财政资金的安排按单位的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顺序排列,并逐步降低对经营性和准公益性部门的财政供给水平。
九、硬化预算约束
部门预算一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除中央和自治区出台重大政策及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造成必不可少的增支外(突发性事件增支要按规定程序向自治区财政厅办理申报手续,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符合预备费和民族机动费使用范围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从预备费或民族机动费中开支),其他支出项目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外收人预计出现超收或短收,各部门必须向财政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财政部门按规定对部门的收支预算进行调整。编制部门预算时遗漏的项目,属于确定性项目,从该部门2005年非确定性项目经费中调剂解决;属于非确定性项目,推至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