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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5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编制2005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桂政发[2004]35号)


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及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要求,现将编制2005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5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4年以来,我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克服了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紧张、禽流感疫情突发、严重干旱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国民经济发展态势良好。随着工业兴桂战略的逐步实施,中国一东盟博览会的筹办以及对外开放、“两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2005年我区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为我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另一方面,国家关于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以及国家和自治区一系列鼓励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使2005年全区财政收入增长的难度加大。在支出方面,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支持解决“三农”问题,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支持工业兴桂战略的实施;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支持沿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等都需要大量资金。保持2005年财政预算平衡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根据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2005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各项战略决策。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相对分离的改革目标,编制综合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依法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先保吃饭,后搞建设”和“量入为出,尽力而为”的原则,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减少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财政支出;确保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需要,保证人员经费,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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