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县、乡财政供养人口审计调查。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进行县乡财政供养人口审计调查,在全面掌握当地县乡财政收支的总体状况、债务负担的基础上,调查了解县乡财政供养人口的数量、结构及其增减变动和工资欠发状况。
(二)财务收支审计。
自治区审计厅对区直8个部门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具体情况,揭露和纠正财务收支的违规违法问题,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农业和资源环保审计。
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对全区各市、县2001至200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转让的管理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四)社会保障审计。
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区2003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进行行业审计,摸清各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及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以及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情况,促进“应保尽保”的实施。
(五)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根据国家审计署授权,自治区审计厅对全区12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国外贷援资金和国内建设资金的到位和使用、项目设备的采购和使用、提款报账等情况,揭露项目执行中存在的违反国家法规和国外贷援款项目协定等问题;同时组织12个项目市、县审计局对世行广西西南扶贫项目经济效益进行试点审计,重点审查项目经济效益效果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要求和项目还贷能力,揭露项目存在的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自治区审计厅对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重点检查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建设资金的节约情况及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经济责任审计。
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资委等部门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对区直有关厅、局及企业的18位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各市、县审计局也要积极开展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应。
(八)审计调查。
自治区审计厅计划对7项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揭示影响政策落实和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三、2004年全区统一组织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目标,认真组织。
各级审计机关要明确审计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行业审计项目必须做好审前调查,审计方案经批准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