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搞好国土专项资金审计。通过国土专项资金审计,了解和掌握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转让的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揭露、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建议,促进土地市场秩序和国有土地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维护国有土地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抓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通过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掌握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总体情况,以及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挤占挪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问题,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大专项审计调查力度。围绕促进各项改革与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开展审计调查,抓住党委、政府关心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及时发现、揭示影响政策落实和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从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揭示经济活动中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与苗头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五)逐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纪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纪发[2003]37号)精神,紧密联系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应。
二、2004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
(一)财政收支审计。
1.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对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地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和揭露结存资金和预算外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导致预算编制不完整,财政资金长期滞留闲置的问题;检查预算执行中有无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问题。
2.区直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自治区审计厅组织有关业务处和派出审计处对34个区直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贯彻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揭露部门预算编制行为不规范,批复预算不及时、不完整,擅自调整预算项目等问题,查处部门财政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截留、挤占、挪用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3.财政决算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对南宁、钦州、北海市2002至2003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重点揭露部门在决算草案编制和汇总中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