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
2004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8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审计厅《2004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十七日
2004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4年,各级审计机关要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与国家审计署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工作方针,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03]186号)的具体措施,着力推进审计业务建设、审计队伍建设、审计制度建设;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效益审计路子。同时加强审计调查和综合分析的力度,努力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桂等方面的作用。
一、2004年全区审计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坚持深化预算执行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区财政审计工作“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逐步实现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新路子”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揭露和纠正2003年预算执行中的各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客观公正地综合评价预算执行的结果,提出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机制的合理化建议,按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