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部门
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4]5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财政厅、信息产业厅、国税局、青岛海关、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九日
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
(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信息产业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青岛海关、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00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2号)精神,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着力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努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我省外贸出口向更大规模和更高水平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重要意义
自1999年国家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来,我省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全面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003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5.4亿美元,比1999年的4.5亿美元增长2.4倍。但总体上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小,产品档次低,产业聚集度差。2003年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外贸出口比重达25%,而我省仅为5.8%。我省外贸出口规模的扩大仍然主要依靠纺织服装、农副产品、轻工等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支撑。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虽然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占外贸出口的比重仍然偏低,远未成为出口的主导产品。
当前,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规模向我国转移,我国已逐渐成为世界重要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从当今国际市场发展趋势看,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市场空间广阔、增长潜力巨大,而传统产业生产能力过剩,资源型产品和一般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贸易摩擦和纠纷不断增加。因此,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出口商品,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升外贸出口竞争力、实现我省由贸易大省向贸易强省转变的必由之路,也是参与经济全球化、规避贸易争端、更好地趋利避害的客观需要。
二、科技兴贸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