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9.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扩大规模,改善条件,加快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与普通高校按民办机制合作举办独立学院,有效拓宽民办高校的发展空间。在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等领域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使民办教育发展迈出更大的步伐。
30.切实增强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意识,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建立防范风险机制。引导民办学校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特色。加大政策扶持和体制创新力度,积极发展优质民办教育。要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模式,均可大胆尝试,使民办教育发展迈出更大的步伐。
八、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31.加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硬件、软件共享的网络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高校校园网建设,积极参与国家级教育信息化应用支持平台的创建。加大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建成多层次、多功能、交互式的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大力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扩大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质量。
32.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建立网络学习与其他学习形式相互沟通的体制,推动高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稳步发展远程教育。开展高校科研基地的信息化建设,研究开发学校数字化实验与虚拟实验系统,创建网上共享实验环境。建立高校在校生管理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九、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33.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向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发展。完善教育涉外政策法规和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强强合作、强项合作,尤其在科研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的实质性合作,贯彻《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的合作办学。
34.进一步改革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制度,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的选派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自费留学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管理和监督措施,加强留学预警机制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吸引和支持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吸收培养高层次外国留学生,扩大来鲁留学生的规模。
积极实施“汉语桥工程”,大力推进网络和多媒体汉语教学项目建设,加强中国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对外教学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
十、坚持依法治教,健全教育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