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机制。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各级财政都要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积极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市长、县(市、区)长负责制,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要逐级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拖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县,不准机关盖办公楼、买轿车,不准领导干部出国。
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要在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体系保障的重点,增加对危房改造的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各市要制定并落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中小学收取的杂费必须全部用作公用经费。坚决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
3.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推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坚持新形势下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保持“三教”合理的规模和比例。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在实现国家规定基础教育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农村实际,在农村初、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
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以就业为导向,努力构建初、中、高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加强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办好1所规模合理、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每个设区的市办好1所起示范作用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实施“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
开展农村成人教育,整合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促进“农科教”结合。农村成人教育要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实用人才培养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村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农村中小学可实行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要积极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成为乡村基层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基地。充分发挥高等农林学校的作用,建设“高等学校农业科技教育网络联盟”,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培训做出贡献。
4.建立健全助学制度,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鼓励通过东西结合、城乡结合等对口支援形式,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村进行危房改造,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采取捐赠等形式参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鼓励村民自愿提供劳务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护和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