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每年合计储备可供250万亩的粮食作物应急播种的种子,比原来下达的计划任务减少100万亩。县(市、区)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比例分四个类型:一是人均粮食播种面积大于1.30亩,人均年粮食占有量大于450公斤,粮食自给有余的县(市、区),按县(市、区)自储40%,省、设区市帮储60%测算;二是人均粮食播种面积在0.73-1.30亩之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年粮食占有量少于450公斤,需调入粮食的县(市、区),按县(市、区)自储50%,省、设区市帮储50%测算;三是人均粮食播种面积在0.50-0.73亩之间,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按县(市、区)自储60%,省、设区市帮储40%测算;四是人均粮播面积低于0.50亩,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部由县(市、区)自储。在此基础上,对经济欠发达的县和储备任务较重的县,作适当调减〔各县(市、区)储备规模详见附表〕。
附件:设区市、县(市、区)两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规模及任务表
附件:
设区市、县(市、区)两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规模及任务表
单位: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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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设区市级应│ 县(市、区)级应储备种子量可供种植面积 ┃
┃ │储备种子量│ ┃
┃ │可供种植面│ ┃
┃ │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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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分县(市、区)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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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00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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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16 │35.5│闽清县3.2、福清市9.8、罗源县2.2、永泰县3、┃
┃ │ │ │长乐市4.5、闽候县5、连江县5、平潭县1、晋安┃
┃ │ │ │区0.6、马尾区0.4、仓山区0.2、琅岐区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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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6.5 │ 8.3│ ┃
┃ │ │ │同安区3.5、翔安区2.8、集美区1.3、杏林区0.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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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 5 │ 13│仙游县5、城厢区1、秀屿区2、荔城区3、涵江区┃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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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 16 │45.3│永春县4.5、德化县2.5、惠安县6.3、安溪县 ┃
┃ │ │ │6.8、石狮市1.3、晋江市8.6、南安市10、鲤城 ┃
┃ │ │ │区1、丰泽区1、洛江区1.5、泉港区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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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 12 │31.2│云霄县3.2、长泰县2、南靖县2.6、华安县1.2、┃
┃ │ │ │漳浦县7、诏安县4.5、平和县3.9、龙海市5、东┃
┃ │ │ │山县0.5、芗城区1.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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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 7.5 │25.8│上杭县4.4、武平县3.7、连城县3.1、漳平市 ┃
┃ │ │ │2.5、长汀县4.3、永定县4.5、新罗区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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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 14 │30.1│明溪县2、清流县2、宁化县3.9、尤溪县4.4、将┃
┃ │ │ │乐县2、泰宁县1.6、建宁县1.7、永安市3.4、大┃
┃ │ │ │田县4.3、沙县2.8、梅列区0.8、三元区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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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 14 │ 33│邵武市4.2、武夷山市2.8、建阳市4.2、浦城县 ┃
┃ │ │ │5、光泽县1.7、延平区3.9、建瓯市4.8、顺昌县┃
┃ │ │ │2.6、松溪县1.5、政和县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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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 9 │27.8│福安市4.8、霞浦县4.1、古田县4.8、屏南县2、┃
┃ │ │ │寿宁县2、周宁县1.5、柘荣县1、蕉城区3.3、福┃
┃ │ │ │鼎市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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