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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要积极做好派遣回本地的毕业生的接收、安排等后续管理工作,主动开展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以及毕业生户档接转等各项服务工作。
  各本科高校和有条件的高职院校2004年要开通就业信息网,2005年所有高校要全部开通就业信息网。各级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各高校就业信息网要进一步互联互通,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四、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省教育厅要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对就业率高的学校增加招生计划;对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校,减少招生计划,同时扣减其专项拨款。
  各高校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大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力度,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社会需求,适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重点本科院校要按照“宽基础、厚知识、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原则,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类培养;新建本科院校要面向当地经济建设需要,以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办学方向,注重办学特色,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高职高专教育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密切与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较为稳定的实训、实践、就业、创业基地。继续实施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积极推动高职高专教育“双证书”教育培训工作,凡是可以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力争80%的毕业生都能拿到“双证书”。各高校要加强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教育,鼓励毕业生到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五、加强督查,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今年第四季度,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实施情况,就业指导机构、人员、经费到位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市、县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和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工作情况,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政策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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