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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扎实开展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组织他人卖血(浆)或以各种方式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单采血浆站手工采集、跨区域采集、超量频繁采集行为和采集无《供血浆证》者血浆的行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
  (二)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的行为。加大对非法制造和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浆)所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严肃查处无偿献血中的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液(浆)机构的管理。建立原料血浆采集、血液制品生产年度审核报告制度,加强对原料血浆的采集、收购和血液制品生产的监管。
  (三)抓好对采供血、单采血浆各个环节的日常检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检查,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增强采供血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觉守法意识。鼓励对非法采供血(浆)行为举报、投诉,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此项工作由省卫生厅牵头,会同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制定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一)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专利局)、省工商局(商标局)、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合肥海关、省政府法制办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省科技厅。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要在坚持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产业的监管,组织开展反盗版、反假冒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各种危害社会公众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继续做好各类侵权商品、盗版制品和盗版教辅材料的查处工作,进一步净化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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