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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渭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四、存在的突出矛盾
  关中地区水生态环境恶化对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的制约。
  突出表现在: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污水处理率很低,渭河流域的主支流均受到严重污染,地下潜层水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污染。
  ——开征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较低,仅有8个城市开征,平均0.16元/立方米,难以维持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目前我省的水价调整方案虽然已出台,但所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仍然偏低,既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用水,也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污水处理多元化投资的市场化运作。
  ——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收集率低,现有的污水管道设施老化,亟待改造,绝大多数城市排水系统属雨污合流,需要加快改造,才能适应污水收集处理和部分回用的需要。
  ——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目前国债资金仅考虑设市城市,尚未安排县城建设;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政策还未在县城实施,各县所掌握的城市维护费与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差距甚大,无法顾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渭河流域各县的经济实力仍处在较低水平。
  ——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单一,集中的建不起,运转不起,分散的又缺乏政策引导与示范,新建的大学园区大多数仍然未考虑污水处理与回用问题,各类工业园区都把生活污水处理的物业管理寄托在政府身上。
  ——产业化、市场化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各市、县(区)污水处理管理机构绝大多数为政府的事业单位,不利于市场化运作。同时,市场化进程较慢,合理的收费制度尚未建立。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一线两带”建设的决定,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加快渭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改革现行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新机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污水处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渭河流域关中地区入河COD削减10万吨/年以上,在保证合理的河道生态水量下,渭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其中,到2006年,渭河流域设市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至少建成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5%以上;西安、宝鸡、咸阳、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在2004年底前,岐山、蒲城、富平、乾县、户县、礼泉、周至、高陵、铜川新区、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必须完成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各市按照污水排放规模的不同,再确定1—2个县作为先期试点,按照新的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要求,尽早开工建设,力争2006年底建成投入运行,其他县城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城市及县区应建设污水回用设施。到2010年,渭河流域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西安、宝鸡、咸阳和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每县建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1座,使渭河流域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总体达到70%以上。届时所有大城市及有条件的县区必须建设污水回用设施,中水回用率平均达到30%以上。

第三章 规划编制范围、期限和依据

  一、规划编制范围和期限
  1、规划编制范围:渭河流域陕西段6.75万平方公里。其中重点是关中地区5.5万平方公里,包括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和杨凌示范区共54个市、县、区。其余1.25万平方公里涵盖延安市及志丹、吴旗、甘泉、富县、洛川、黄龙、黄陵等7个县城。
  2、规划编制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01年,近期2006年,远期2010年。
  二、规划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1]14号)
  2、《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一线两带”建设,实现关中率先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陕发[2002]13号)
  3、《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4、《陕西省建设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5、《陕西省环境保护第十个五年计划》
  6、《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陕发[2001]19号)
  7、《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8、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9、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0、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1、DB61—234—199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含渭河干流水环境功能区划)
  12、陕西省2001年统计年鉴
  13、《陕西省城市建设统计年报》(2002)

第四章 规划实施工程

  一、建设项目规模及投资估算
  渭河流域关中地区共有8个设市城市、杨凌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和36个县区,其中:城市污水直接排入渭河的设市城市6个,县区11个及杨凌示范区;城市污水间接排入渭河的设市城市2个,县区25个。洛河作为渭河流域的重要支流,共有1个设市城市和7个县。
  渭河流域关中地区城市给水、排水现状及发展预测情况见表—3

渭河流域关中地区城市排水现状及发展预测表



                              表—3

┌──────┬───────────┬─────────────────┐
│    项目│     城市供水   │    年排水总量(亿立方米)    │
│      ├─────┬─────┼───┬──────┬──────┤
│      │供水能力 │年供水总量│ 合计 │ 设市城市 │ 县城合计 │
│年代    │(万吨/日)│(亿立方米)│   │      │      │
├──────┼─────┼─────┼───┼──────┼──────┤
│2002年   │ 350.75 │ 7.16  │6.51 │  5.73  │  0.78  │
├──────┼─────┼─────┼───┼──────┼──────┤
│2006年   │ 410.50 │ 9.68  │8.22 │  6.95  │  1.27  │
├──────┼─────┼─────┼───┼──────┼──────┤
│2010年   │ 480.04 │ 11.32 │9.62 │  8.14  │  1.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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