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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天津港发展的若干意见

  12.增强天津港集团发展活力。天津港集团作为港口发展的主体,肩负着创建世界一流大港的重任,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企业内部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现有用人机制,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储备,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借鉴世界先进港口管理经验,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扩大多元化投资;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港口服务,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港口企业集团。与2003年相比,到2010年,营业收入和总资产均翻一番,分别达到100亿元和300亿元;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由15%提高到35%;港口作业组织采用计算机管理覆盖率达到100%;港口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港口货物吞吐量跻身世界前十名。
  13.实现港口投资多元化。拓展融资渠道,广泛吸引国内外投资,重点吸引大船公司、大货主、大集团等多元投资主体参与港口建设。以资本为纽带,广结战略联盟,开拓市场,吸引货源。鼓励天津港集团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天津港集团为吸引货源与船公司所进行的合资合作以及集团内部进行的资产转让,经产权交易市场,可按评估价格实行协议转让。
  增强港口企业的境内外直接融资能力。扩大现有境内上市公司规模,提高效益和融资能力。支持天津港集团对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天津港第二港埠有限公司在香港分拆上市,开拓天津港的境外融资渠道。支持天津港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积极争取设立港口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前,先采用集合信托的方式建立港口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14.大力开拓货源市场。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腹地货源市场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制定相应的货源开发对策。健全货源开发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完善港口腹地办事机构布局,在12个腹地省会城市以及重点货源生成区设立办事机构,形成完备的市场营销网络。增辟班轮航线,增加国际国内航班数量,到2010年航班数量翻一番,达到每月600班以上,积极拓展集装箱远洋运输直达比重。扩大环渤海地区港口内支线运输和与南方主要港口间的沿海物资运输。增辟由港口直达货源腹地的铁路集装箱班列,扩大陆桥运输,增大对蒙古及中西亚地区的辐射力,成为连接东北亚和中西亚地区的主枢纽。完善汽车运输体系,形成700公里范围内的“一日达”运输。在海关的支持下,加强与腹地物流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建设具有综合物流集散功能的内陆“无水港”。
  15.降低客户运营成本,形成港口价格比较优势。天津港集团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运营费用。健全和完善价格优惠机制,本着鼓励大户、鼓励增量的原则,对重点货类、重点航线、大船东、大客户,给予更多的优惠。降低客户的综合运输成本,为客户策划运输组织方案,减少中间环节,优化运输方式,形成并保持在中国北方港口中的价格比较优势,增强对船东和货主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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