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训练内容与方法
军事训练是高级中学学生的必修内容,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级中学学生军训按照
《大纲》执行。内容包括集中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两部分,时间为7—14天。集中军事训练包括:国防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和光荣传统,共同条令,轻武器射击,单兵战术,战伤救护和识图用图。集中军事训练由学校组织,帮训人员训练。军事知识讲座包括:军事思想、军事科技、现代国防、国际战略环境和高技术战争。军事知识讲座由学校组织,人武部派人讲课。学校要按照
《大纲》的要求组织训练教学,不得随意变动内容和时间。
要注重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要科学制定计划,合理安排科目;要突出重点,精讲多练;要循序渐进,因人施教;要运用启发式、引导式、示范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参训积极性;要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五、军训保障与经费
(一)枪支弹药保障。学生军训所需枪支、弹药,由军分区、人武部在民兵武器装备中调整解决。实弹射击用枪,由学校提出使用计划,县人武部逐级申请解决,用后由人武部及时收回并进行擦拭保养。实弹射击用弹,按
《大纲》规定的弹药使用标准,由人武部按计划报批后从民兵训练弹药中拨给。学生军训期间使用的枪支、弹药要按照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二)器材教具保障。学生军训所需军事器材和教具,由军分区、人武部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予以保障,不足部分向省军区请领。要加强对训练器材的管理,用后收回,防止损坏和丢失。
(三)军训经费保障。学生军训所需经费,实行分级保障。按照《通知》中关于“地方所属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由地方政府根据学生军训工作的实际予以安排”的规定,省属中学由省财政、市属中学由市财政、县属中学由县财政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生军训经费的预算、请领和下拨工作。各学校也要积极筹措学生军训经费,以弥补军训经费的不足。学生军训经费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集中训练期间参训学生及帮训人员的伙食补助;训练器材、资料的购置;参训学生训练服装补助;学生在军训基地训练期间的水电费补助等。学生军训工作机构的工作经费,由各级政府给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