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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军区转发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加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全省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共同负责。各市、县(市、区)负责抓好辖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落实。训练、教学由各学校组织实施。
  各市、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军事机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的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领导本地区的学生军训工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军分区、人武部选派人员参加,联合组成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军训的日常工作。军、地双方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学生军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协调本地区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二)制定学生军训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规定;
  (三)了解掌握学生军训工作情况,对学生军训工作实施检查、指导、督促、评估;
  (四)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帮训部队搞好学生军训保障;
  (五)协调、组织帮训人员和军事教师的学习培训;
  (六)承办学生军训工作有关会议和活动;
  (七)对学生军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八)完成领导和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帮训人员与师资
  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帮训人员和军事教师队伍,是确保学生军训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军事部门和学校,要选好配强帮训人员和军事教师。高级中学集中军事训练所需帮训人员,由军分区、人武部协调驻地部队、武警、消防、人武专武干部、复转退伍军人和民兵预备役骨干等予以保障。要选拔军政素质过硬、作风纪律优良、有组织训练能力的骨干承担学生军训任务。帮训之前,学校要主动联系,配合派出单位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要求,组织帮训人员进行学习和教学法集训,明确任务,统一动作,提出具体要求。帮训人员要严格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尊重学校领导和师生,注重自身形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影响和带动学生。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所需的军事教师采取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解决。要选拔热爱国防教育工作,具有一定军事素质的教师兼任军事教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高级中学军事教师进行集中培训,使其能够胜任学生军事训练和教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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