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军区转发省教育厅、
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加强高级
中学学生军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晋政发[2004]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现将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加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国防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客观要求,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后备兵员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和军事部门要从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军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保证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级中学要把学生军训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计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学生军训工作的落实。军、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开创我省学生军训工作的新局面。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军区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
省军区政治部 2004年5月20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学生军事训练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学生军训工作,推进我省学生军训的全面落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通知》为依据,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坚持以培养“四有新人”和高素质后备兵员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国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扎实开展学生军训工作。通过学生军训,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加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吃苦耐劳、艰苦朴素的作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