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充分发挥焦炭行业协会的作用,打造我省焦炭行业的经营优势。
省焦炭行业协会要动员协会全体会员,积极支持和配合专项治理;并要在总量控制、市场价格与营销、市场准入与退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行业形象等方面组织会员单位建立自律约束机制。省焦炭集团公司要认真履行运销管理的职责,充分发挥营业站、出省管理站、焦炭检查站的作用,在组织好合法生产企业有序营销的同时,抑制非法生产企业的运销;要在防止整体利益流失方面发挥作用;要在联动煤炭、钢铁、化工等相关产业共同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22、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完善举报和举报保护制度。
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焦化生产无序发展所形成的种种危害,宣传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的政策措施和目标要求。要将分类处置的焦化企业及焦化项目名单、处置决定及最终处理结果,在省级和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将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重点环境问题公开曝光。省、市、县各级专项清理整顿领导机构及有关部门都要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并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和奖励,坚决依法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
七、严肃认真落实本《决定》的各项政策要求
23、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
按照本《决定》的各项政策要求,省级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围绕焦化行业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排污总容量置换、污染治理设施、化产品回收设施、清洁热回收焦炉的鉴定和认定、依法实施“五停”措施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强化运销管理等内容,从审核标准和督查验收两个方面,在本《决定》发布后的一个月内,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和责任落实要求,并上报省领导组审定后统一发布。
省领导组将组织省直职能部门对各市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市人民政府的专项清理整顿机构应与省领导组办公室及时沟通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附件:1、山西省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
2、山西省焦化企业或项目的清查主要内容表(略)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山西省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
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宝顺 省长
副组长:靳善忠 副省长
牛仁亮 副省长
成 员:李福龙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令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诚 省经委主任
王树静 省环保局局长
王俊忠 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郑建国 省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