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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的决定(2004)[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5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26日)废止

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的决定,已由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6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6月9日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的决定

(2004年6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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