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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计划的通知

  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一是继续抓紧GMP、GSP认证工作,2004年基本完成全市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并加强对认证后企业的回访,确保认证质量;二是巩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的成果,加强药械检验的信息交流,形成反应迅速的检验-稽查联动机制。
  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制定药品购销秩序整治方案,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回扣、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在医疗服务中的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行为。
  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继续开展剧毒鼠药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销售剧毒鼠药的力度,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合法鼠药生产经营网络,防范投毒事件发生。
  三、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由市金融办牵头,开展信用担保行业整治。规范各类信用担保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的报批手续,清理各类信用担保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和财务状况。
  由市工商局牵头,开展汽车市场整治。2003年10月11日至2004年5月30日为整治阶段,2004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验收阶段。一是整治无照或超范围生产汽车的行为,查处未经国家批准、不具备《产品目录》生产汽车、非法转让《产品目录》或出卖产品合格证、非法拼组装汽车等行为;二是整治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汽车的行为,查处销售拼装车、套牌车、报废车等行为;三是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旧机动车交易和旧机动车场外交易的行为。
  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市10个重点市场和区县218个重点市场,以“打假、除霸、清照、查税”为目标,进行全面整治,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推行准入制、清出制、公示惩戒制和检验制度等。
  开展打击非法传销的行动。在传销活动比较猖獗的合川市、渝北区等地区集中开展一次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抵制能力。
  由市质监局牵头,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对市内各建材企业、建材市场、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和质量抽查。一是大力整治区域性制假违法行为,对销售、生产“地条钢”及其制品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二是查处工程建设和装饰装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采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装饰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由市农业局牵头,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一是搞好“查农资、保春耕”专项打假行动;二是认真做好6个部级定点批发市场(重庆市盘溪农产品批发市场、重庆市西三街水产品批发市场、永川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沙坪坝区天星桥综合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九龙坡区太慈农产品批发市场、南岸区南坪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农药残留物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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