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江西省实施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4]32号 2004年5月1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江西省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
(2004-2007年)》的意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2004年4月30日)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2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省“普九”攻坚提出如下意见:
一、“两基”攻坚面临的形势
实施“普九”攻坚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实施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普遍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城乡之间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施“普九”攻坚关系到我省全面普及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1999年,我省全部通过国家的扫盲检查验收,目前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58%以下。全省99个县(市、区)通过“普九”验收的累计达到93个,“两基”人口覆盖率达9179%。但是,实现“普九”攻坚目标,巩固“两基”成果,任务依然艰巨,全省还有6个县未通过国家“普九”评估验收,这6个县大都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同时,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实现“两基”目标的农村地区,“两基”工作总体水平低,基础薄弱,发展很不平衡。部分地区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学校办学条件难以保证;教育质量不高,少数地方初中辍学率居高不下;农村初中教师严重缺乏,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特殊教育现有的办学条件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上述问题,是我省“普九”攻坚和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普九”攻坚,已成为提高全民素质的当务之急,已成为我省按规划要求,全面实现“两基”目标的当务之急。
二、“普九”攻坚的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