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2003年
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4]3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2003年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2003年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2003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抽查了12个市、12个县、24个乡、48个村,走访农户300余户。从总体上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以下简称减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3年全省减负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减负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51号)下发以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部署,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常抓不懈,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和年终考评制度。2003年,全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共召开减负工作专题会议316次,下发减负文件159件。
(二)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开展了涉农收费清理工作。省政府《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全面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03]27号)下发后,各地立即行动,成立专门机构,迅速组织开展了涉农收费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共清理取消涉农收费项目170个,其中,市级取消48个,县级取消61个,减轻农民负担4亿元以上。
(三)开展了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各级水利、农机、农电、教育、建设、国土、劳动保障、民政等涉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规定,通过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1.1亿元。一是开展了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的专项治理。省农电局组织开展了两次全省范围的电价和农民负担检查,规范了农村用电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6市共清理取消农业生产性收费项目31个,减轻农民负担7032万元。二是治理了教育乱收费。取消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项目30个,减轻农民负担2269万元。三是开展了农民建房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全省取消农民建房乱收费项目40个,减轻农民负担1697万元。四是治理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取消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项目4个,减轻农民负担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