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面向郊区的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坚持政府统筹、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市场手段,充分调动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受训者、社会服务机构和群众团体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二、三产业转移,保障郊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扶持、统筹规划
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事业,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全市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目标落实在区县,工作重点在乡镇。
2.整合资源、多方协作
建立“农、科、教”统筹机制,整合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培训资源,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优势,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就业准入制度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培训就业相结合,注重培训实效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工作,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转移能力为目标,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在加强市场调研与预测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要求,区分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培训实效。
三、2004-2010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从今年起到2010年,要通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建立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培养一批懂技术、有技能、善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具有进入二、三产业就业的工作能力。
1.各区县、各乡镇要针对本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和招商引资的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2004年到2005年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要达到15万人次,2006年到2010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要达到5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