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已由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5月29日审议决定废止,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5月29日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的决定

(2004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