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
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4]5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四日
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就全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为目标,组织学校和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问题,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和办学环境,确保学校及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重点
当前的工作重点,一是继续开展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坚决清理整顿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依法取缔和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二是对校园内经营性网吧坚决予以取缔,加大对网络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上网场所服务情况的排查,对利用此类设施进行经营活动或者成为变相网吧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依法经营网吧的管理,推广“阳光网吧”建设。四是继续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打击“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营运等活动,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五是加大防火、防食品中毒、防意外事故等项工作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六是要重视对高校的分校区、校外学生公寓和大学园区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各方面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七是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师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八是要把整治各级各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纳入城市建设、管理、规划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三、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