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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
(辽政发[2004]19号 2004年6月10日)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按照国际划分标准,我省已于1996年即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03年末,全省老年人口已达565万人,占人口总量的13.2%,今后一个时期还将以每年3.2%的速度增长。为有效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我省养老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重大意义
  发展养老产业,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养老产业的投入力度,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以养老为重点的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运行机制,促进了养老产业的发展。但是,由于我省长期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对发展养老产业缺乏足够的认识,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国办养老机构改革滞后,人员包袱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高;国家有关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投入养老产业发展的社会资金不足;对老年人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
  大力发展养老产业,解决老年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关系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认清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辽宁养老产业发展的巨大潜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养老产业发展提高到发展新兴产业,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抓紧抓好。
  二、发展养老产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我省城市化程度高、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进程快,群众消费水平中等偏低的省情,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为目标,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由政府倡导资助,社会力量积极兴办社会养老产业的发展道路,逐步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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