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任务、目标及措施
(一)主要任务
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审批管理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促进合理用药;加强和改革保健品的审批管理,促进保健品质量的提高和产品结构的优化;确保全面完成药品GMP和GSP认证的目标任务;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领域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管;全面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开展医疗器械产品的清理整顿,对药品、医疗器械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严格广告审批与备案,依法查处违法广告;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对禹州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已被取缔的药品集贸市场和卫生材料市场的监控,防止出现新的药品集贸市场。
(二)预期目标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
2.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案件立案查处的结案率达85%以上。
3.防止已被取缔药品集贸市场和卫生材料市场出现反弹。
4.按时完成2004年河南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计划,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5.70%的县(市)完成基层药品监督网络建设;80%以上的乡镇有药品供应网点,80%以上的县(市)实现药品连锁配送到乡,5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
6.按时完成GMP、GSP认证工作。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限通过认证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
7.县级以上城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达到分类管理要求。
8.完成全省医疗机构制剂整顿工作,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制剂品种,重新核发批准文号。
9.全社会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主要措施
1.规范注册审批,严格药品市场准入,确保完成GMP认证。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审批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审批。深化审评机制改革,规范注册程序,提高准入标准,加强审评监督。加大对新药、医疗器械研究开发的监管力度,保证新产品的研究质量;对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合理安排认证检查,加快认证审批速度,保证完成预期目标的规定;加强对认证检查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保证认证质量。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车间)的跟踪检查。
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依法取消药品地方标准;加强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促进合理用药;对县以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乡以下使用单位至少监督检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