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
(3)充分发挥食品检测机构的作用。要解决重复检测和检测空白问题,组织、协调、整合检测资源,发挥好各类检测机构效能。
(4)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食品,要查清其进货渠道和所有销售场所,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5)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质量购销档案等制度,积极探索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的有效管理方式,逐步在居民社区建立生鲜超市。
(6)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大中城市重点生鲜食品超市,要逐步建立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安全检测,启动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4.加强对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含清真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加强检查和监督。
(1)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省城镇以上学校食堂(包括清真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要达到预期目标。
(2)认真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全省确定30家重点食品商场、超市,使其90%以上的单位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
(3)认真执行《
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在全省各大商场、超市销售清真食品应固定专柜,保证清真食品的安全。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1)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依法进行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2)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选择郑州、漯河2个城市、3个食品企业和3个大型食品经营企业进行试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3)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工作。适时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沟通信息,相互促进。
6.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已取得证、照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大案、要案,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要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