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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4年河南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重点落实十查十禁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禁用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
  (5)抓好阶段性检查和工作效果评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粮油、肉、蔬菜、果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进行综合监督和阶段性检查。
  2.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强化农产品、林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加大农产品、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林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工作,分别达到100个和200个。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清真食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清理和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许可证。严格按标准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生产企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都要退出市场。要进一步重视对清真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近期建设1—3个。
  (3)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对定点生猪屠宰厂要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清理整顿定点屠宰厂,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的现场屠宰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4)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抓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对各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新闻媒体披露的案件,要及时查处。
  3.加强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1)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整顿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办法和标准。要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商品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验。要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动植物及食品的检验检疫。8个城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要进行安全检测,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和不宜食用的食品要及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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