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河南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4]5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2004年河南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十八日
2004年河南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搞好我省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以下简称放心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推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有机结合;强化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意识,突出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上放心食品和药品;巩固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成果,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规范、公正的法制环境和经济发展条件,促进我省食品药品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
——坚持求真务实,抓细、抓实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坚持结合部门和地区特点,因地因事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任务、目标及措施
(一)主要任务
突出源头治理,将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重点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抓住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食品专项整治。把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果品、饮料、奶制品、豆制品、酒、水产品等9大类食品作为整治重点;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强化农村市场监管,尤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加工点等关键部位的重点监控;试行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控制不安全食品进入消费市场,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