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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2004年河南省电力度夏方案的通知

  一是加大煤炭、铁路部门协调力度,省内主要电厂签订的重点合同和交易合同,要按月保证均衡供应。二是各发电企业要加大省内外煤炭自购力度,以补充合同不足部分,确保机组不因缺煤停机。对发电企业因自采煤不足造成机组停机或出力不稳定的,将纳入电力调度考核内容。三是在煤炭资源特别紧张的情况下,协调煤炭部门优先保证省内电煤供应。
  (六)加强电力需求管理,缓解电力供应压力
  针对当前电力紧张的局面,各级政府和电力部门一是要加大对全社会节能节电宣传力度,加强对工业用电大户用电管理工作,正确引导电能消费,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方式。二是要做好全省总量为150万千瓦左右的工业错峰让电方案的编制落实工作,做到“定企业、定设备、定容量、定时间”。各市制定的方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并于5月下旬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备案。各工业企业要通过调整企业生产作息时间、周轮休时间、设备检修时间等,主动转移高峰负荷。三是供电部门要认真研究用电大户的特点,采用电力负荷自动控制装置,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用电管理工作,制定用电错峰方案。四是省发展改革委下达河南省电力负荷阶梯分配方案,指导各省辖市电力调度和用电需求。五是制定2004年河南电网拉闸限电序位表和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确保在用电紧张时期,电力调度有章可循。
  (七)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现削峰填谷
  一是继续实施峰谷分时电价,促进工业用户主动避峰让荷,实现削峰填谷,调节电力供需平衡。二是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电价政策,积极扩大实施峰谷分时电价范围,改善我省电力消费状况。三是进一步拉大峰谷电价比例,进一步促使工业用户削峰填谷,缓解高峰电力供应压力。四是开展可中断负荷避峰补偿等经济措施的研究与实践,丰富电价种类、加大电价差价调控力度,以经济手段引导用户主动参与用电侧管理,调节电力供求,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能源使用效率。
  (八)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稳定运行
  各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发电企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电力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高度重视运行安全,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电力生产和电网安全运行。要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严格落实本方案制订的措施,遵守电力安全生产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到政令统一,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各省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电力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电力安全监管职能。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电力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电力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提高安全水平,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和供应。要建立应急机制。各级政府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电网事故制订全社会的应急处置预案,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反应,紧急部署职能部门人员到岗,有效维护社会秩序,控制不良事态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党政机关;金融机构、通信系统、广播电台、医院和机场等重要单位都要有备用电源。电力企业要制订有效的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电力生产、电力调度人员的应急处置培训,定期进行事故防范演习,提高事故处置能力。特别是电网企业要制定完备的“黑启动”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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