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定
(2004年4月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保证
宪法切实有效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
宪法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
宪法,坚持了党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贯穿了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体现了
宪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修改后的
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我国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
宪法,对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深入扎实地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
宪法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