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4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4年4月16日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4月16日江苏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
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