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政管理局
(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04]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八月六日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办〔2004〕31号),设置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郑州市市政管理局是主管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及风景名胜区行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二)参与拟订城市管理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及风景名胜区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等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办法;负责办理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工作。
  (四)编制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负责施工勘测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新建、大修、扩建、改建项目计划编制、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批;负责随市政道路同步敷设的其他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及所管辖的其他公益设施养护、维修和改造计划;负责编制专项养护、维修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管理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的容貌;统筹、协调、管理城市夜景照明工作;负责全市已设市政、公用事业地下管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负责局管理的城市饮用水源及燃气管网安全范围内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