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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杭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3、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50个(20万亩),其主要农产品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名优品牌农产品20个;认定市级安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市级质量安全标志的优质农产品20个。
  4、创建20家绿色市场,市场抽检蔬菜合格率达到90%以上,水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畜禽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豆制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
  5、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和劣质肉上市,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牛羊定点屠宰工作。
  6、全面开展肉制品等10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工作,努力实现小麦粉等5类食品的安全准入,完成挂面等8类食品的调查摸底工作。力争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审查通过率达到95%以上。
  7、选定20家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8、依法查处和移交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治理。
  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和经营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畜产品“瘦肉精”违禁药物滥用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种畜禽场、规模饲养场违规使用违禁和未经批准的兽药、饲料和种畜禽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生产使用秩序和畜禽饲养场防疫工作。
  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和名优品牌农产品建设。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50个(20万亩),确保主要农产品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名优品牌农产品20个。
  继续开展市级安全食用农产品和加工企业的评审认定工作。认定市级安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开展市级质量安全标志的优质农产品认定工作,认定优质农产品20个。
  逐步完善农产品监测制度,重点监测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畜牧业产品药物残留,定期发布全市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
  (二)加强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重点对面粉的过氧化苯甲酰含量,膨化食品、蜜饯、含乳饮料的糖精钠、甜蜜素含量,熟肉制品的亚硝酸盐、胭脂红含量,调味品、碳酸饮料的焦糖色含量,酱腌菜的防腐剂进行严格检查,各区、县(市)抽查每类食品生产企业2—5家(少于2家的,按实际家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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