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汕头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科学准确地认定违章车辆。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超限超载行为: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所有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必须经科学检测,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并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在集中联合整治期间,联合执法队伍将统一拦截下来的车辆进行检测属违章超限超载的,先由交通部门按第①至⑤种情形的认定和查处;对不符合第①至⑤种情形但车辆又超过核定质量的,再由公安部门按第⑥种情形进行认定和查处。
  交通部门在实施卸载、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后,要在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车辆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执法人员应将当事人拒收的情况、时间、地点记录在案,并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也可邀请在场的其他部门执法人员作证。
  5、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处罚,避免重复处罚。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车辆,要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应在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并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车辆,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公安部门还可按照《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格管理,做好货物卸载保管工作。在对车辆实施卸载前,由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相关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公布的标准执行。交通、公安部门可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关于货物保管的有关事项。卸载货物保管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有余额,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卸载费、保管费、公路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待省物价局核定并公布。
  7、突出重点,分阶段统一行动。要按照省的部署,在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的第1个月,要以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对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的车辆暂时不予卸载和处罚。从2004年7月20日起,对所有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长、宽、高超限但重量不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但对上述情况都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车籍地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这类车辆的管理,控制其超限超载运输。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